美妆日化商品质量规范
1. 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合规,规范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适用于商家运营的日化美妆商品。
3. 产品质量分类及定义
3.1 疵点
严重疵点: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例:缺少当地市场必要的标识信息,商品过期),可能导致对人体造成不安全的影响或伤害(例:带有尖点或锋利毛边的饰件、小零件、活的虫子或断针等),严重降低产品使用性能和产品外观,导致产品不具有使用性(配件脱落及批量问题…..等)的疵点。
主要疵点: 明显降低产品的使用功能,明显影响产品外观,可能导致使用不便(例:缺损功能性附件等);可能引起消费者强烈反感,并由此对品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例:表面划痕、大面积污迹等)。消费者认为其非合格品或购买后可能导致顾客退货的疵点(例:劣质的材质、做工等)。
轻微疵点: 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影响较小,但不影响产品销售使用的疵点(例:表面有轻微脏污、裂纹、线头等); 此类疵点主要出现在次要部位,非明显可见。
3.2 良品&不良品
4. 包装规范
内包装:
采用EVA/PE/CPE透明袋或亚膜PE袋、塑封袋、固定卡盒/固定纸卡,气泡膜/气泡柱。
文字说明必须包含英文说明。
外包装:
纸箱或纸盒/塑封
纸盒的黏合部位应粘贴牢固,无粘贴痕迹、开裂和互相粘连现象。
产品无错装、漏装、倒装现象。
纸盒应清洁、端正、平整,盒盖盖好。
塑封表面应清洁,无破损现象。
不易压损类商品(例如美妆蛋,香皂等)可以采用同内包装的袋装或仅内包装。
文字说明必须包含英文说明。
商品条码、盒装需印有相关质检检验标识。
根据需要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生产商、生产地址、内装物量应标明容器中产品的净含量或净容量。固态商品用质量g(克、kg(千克)。液态商品用体积L(升)、mL(ml)(毫升)或者质量g(克、kg(千克)。液体容量应<100ML、商品标签。
产品装入EVA/PE/CPE透明袋或亚膜PE袋、塑封袋,防止产品直接与卡盒/卡纸摩擦刮伤。
装好内袋后放入卡盒/卡纸,将产品固定住后盖好盖口。
每件产品用气泡膜缠绕两圈或气泡柱缠绕一圈(套装商品需使用内包材料分开包装)再放入纸箱。
无法装满一箱时需要使用填充物来填充箱内空隙 。
内装物为粉饼、唇膏等产品内需固定卡纸。
含液体且未塑封的商品在包装前需旋紧或盖紧瓶盖,喷头按顺时针方向旋转至瓶体最宽侧 。
能直接挤压出液体的需塑封包装。
对体积小又无小包装,不便标注说明性内容的裸体产品(如唇音、化妆笔等),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制造者的名称。
美妆工具带利边产品需要卡口单独套住或者独立固定包装(如小剪刀、刮刀等)。
粉笔刷等套件产品需单个包装固定,防止运输振动造成的刮花、刮伤等。
5. 商品外观质量要求
6. 质检规则
新品需要先寄样品进行审核(免审品类除外),样品审核通过后才可送发货入仓,每个商品送样不得超过3件,超出商品将退供给商家。
大货入仓必须进行质检,依照相关规则进行全检或抽检,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仓上架。
对于需求进行第三方检测的产品,必须在大货送仓前完成检测并提供报告,报告核验合格方可入仓。
我司会不定期对在仓货品进行质量稽查,稽查不合格或者不合规的,质检退供处理。
7. 质量客诉处理
商家质量问题:即货品本身有质量缺陷,且该缺陷是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属于商家责任。
用户端质量问题:即货品本身无质量缺陷,但缺陷是在用户因穿着使用不当后产生的,属于用户责任。
8. 补充说明
商家必须在产品送仓前自行对大货进行100%全数检验,确保产品质量水平,我司随机抽样检验合格入仓,仅表示我司接收该批产品入仓,不代表我司承认该批产品全部合格。如该产品在售后出现因商家责任导致的质量问题,商家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