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商品发布规范与质量标准
概述
目的
减少消费者误解,营造积极的购物环境 ;
为消费者提供可信赖的购物体验 ;
适用范围
商品发布限制
商品发布规范
产品标题
商品标题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如:
不填写商品品名,用商品本身不具备的功效进行随意堆砌;
不填写具体适用年龄,无法给出具体的适用人群年龄;
产品主图
第一张主图为商品全方位展示实物图(页面展示不能包含非售卖产品),不许出现图片留白、水印,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商标持有人可将品牌LOGO放置于主图左上角,大小为主图的1/10寸。
第二张与第三张,产品细节页面描述规范
尺寸展示:需要在页面描述中展示玩具成品实际尺寸以及零件尺寸,统一度量为CM+INCH,对比实拍实物参照物(手拿展示或A4纸,手机)。
产品组成明细展示:需要在页面中明确展示产品各零件组成部分。
安全警示展示:描述中需要标明安全警示,包括标示功能性危险及玩具所适用的年龄范围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标示的安全标示。
第四张为产品安全使用方法和组装图
第五张日常维护和保养说明图
其余主图商家可自定义设计;如展示:商品相关资质,场景图展示,要求文字清晰可见 。
非儿童产品,产品图内不得出现14岁以下儿童模特。仅儿童产品(年龄小于14岁)可使用儿童模特。
产品详情
产品使用效果图,需为实拍场景图。
产品主要组成部分以及尺寸材质、适用人群年龄。展示可用文字或图片形式,图片展示要求文字清晰可见。
组装日常护理说明,有特殊护理方法的产品应明示产品护理方法,产品组装指导应尽量详细,避免消费者购买后组装困难。
温馨提示,玩具类使用常识、商品保管、安全警告等。
如为骑乘类玩具需标明负重或承载能力上限及是否需要成人监督的声明;活动玩具应带有以下警告:“仅供家用”;水上玩具应带有以下警告:“仅用于儿童在其深度范围内并在成人监督下的水中”等
任何供3岁以上-6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关于玩具小零件,气球,小球或弹珠,必须在页面中标明警告声明:警告:窒息危险--小部件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
商品质量规范
疵点
严重疵点: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例:缺少当地市场必要的标识信息,商品效期不符合当地法律法规),严重降低产品使用性能和产品外观,导致产品不具有使用性(产品漏液,产品裂纹问题…..等)的疵点。
主要疵点: 明显降低产品的使用功能,明显影响产品外观,可能导致使用不便(例:缺损功能性附件等);可能引起消费者强烈反感,并由此对品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例:表面划痕、大面积污迹等)。消费者认为其非合格品或购买后可能导致顾客退货的疵点(例:劣质的材质、做工等)。
轻微疵点: 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影响较小,但不影响产品销售使用的疵点(例:表面有轻微脏污、裂纹、包装变形等); 此类疵点主要出现在次要部位,非明显可见。
良品&不良品
包装规范
包装方式:盒装/塑封/袋装(不易压损类商品)
包装材料
内包装
采用EVA/PE/CPE透明袋或亚膜PE袋、塑封袋、固定卡盒/固定纸卡,气泡膜/气泡柱。
文字说明必须包含英文说明。
外包装:纸箱或纸盒/塑封
纸盒的黏合部位应粘贴牢固,无粘贴痕迹、开裂和互相粘连现象。
产品无错装、漏装、倒装现象。
纸盒应清洁、端正、平整,盒盖盖好。
塑封表面应清洁,无破损现象。
不易压损类商品(例如玩具球等)可以采用同内包装的袋装或仅内包装。
包装注意事项
含液体且未塑封的商品在包装前需旋紧或盖紧瓶盖,喷头按顺时针方向旋转至瓶体最宽侧 。
对体积小又无小包装,不便标注说明性内容的裸体产品(如玩具笔等),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制造者的名称。
玩具带利边产品需要卡口单独套住或者独立固定包装(如小剪刀、刮刀等)。
塑料等易碎产品,需要内置固定卡纸以及气泡膜包装,防止运输振动造成的破损。